著名英國聖公會福音派牧者、《洛桑信約》(Lausanne Covenant)重要推手、曾被《時代》週刊選為年度百位最具影響力之一的斯托得牧師(John Stott),多年前曾在倫敦諸靈堂分享題為《以色列之位》(The Place of Israel)的講章。他指出,這一題目是聖經詮譯學(biblical hermeneutics)的示範教材,「因為『以色列』一詞最少有四個不同用法」:
- 「以色列」是以撒和利百加的幼子,那位欺詐人的無賴。他的名字叫「雅各」(意即「那欺騙人的」或「那奪人位的」),而他亦在一生中充分地活出這個名字的意義。上帝後來給他改名為「以色列」(意即「那和上帝較力的」),因為他一生中不斷和別人鬥爭後,最後終於和上帝較力,爭取他希望得到,卻不配得的祝福。
- 「以色列」是舊約裡上帝和其立約的選民,即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後裔所組成之十二支派。因為以色列(即雅各)是他們的祖宗,所以他們常被稱為「以色列民」。
- 「以色列」是因著與亞伯拉罕同樣以信為本,故為他真正後裔的彌賽亞群體,屬乎耶穌的人。保羅寫道:「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拉太書三 29)。故此,這個群體包括相信耶穌的外邦人,但不包括不相信耶穌的猶太人。保羅在加拉太書以「願平安、憐憫加給……神的以色列民。」(加拉太書六 16)結束時,他是指著耶穌的信徒,無分種族。
- 「以色列」今天對大部分人來說是指以色列國(State of Israel)。在《1917 年貝爾福宣言》中允諾給猶太人,並在 1948 年成立的民族國家。
按斯托得所說,「以色列」有著四個截然不同的意思:它可以代表雅各;它可以代表猶太人;它可以代表基督徒;它亦可以代表當代的民族國家以色列國。
如此,他在講章裡探討「以色列之位」時,也按著聖經記載,集中在第二及第三個層面,去探討「以色列」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以色列」的過去
斯托得指出,「舊約裡的以色列是上帝的『選』和『約』民」,上帝對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盟約正是:『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然而,他亦指出,在埃及為奴之時,上帝似乎忘了這約,但我們卻又在出埃及記二 23-25 讀到:「以色列人因做苦工,就歎息哀求……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就紀念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神看顧以色列人,也知道他們的苦情。」
其後,上帝拯救了古以色列人。聖經在出埃及記十九 4-6 節如此記載:
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出埃及記十九 4-6
斯托德然後援引多段舊約經文,指出「以色列民」對該約的重視程度及因此而有的獨特優越感:
那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祂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申命記四 7又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申命記四 8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神造人在世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曾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
—申命記四 32-33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
—申命記四 34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祂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
—申命記七 7-8祂將祂的道指示雅各,將祂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祂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祂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
—詩篇一四七 19-20
其後,斯托得從新約羅馬書九 4-5,列出保羅所說八項「以色列民」獨有的權利:
- 兒子的名分:因為上帝揀選了他們作為子民
- 榮耀:在至聖所裡代表上帝同在的榮光
- 諸約:祂應許作他們的神
- 律法:亦稱聖言,上帝心意的啟示
- 禮儀:包括預表耶穌犠牲的獻祭儀式,以及今天我們在敬拜用的詩篇
- 應許:特別是將來的彌賽亞國度
- 列祖:在創世記裡的故事
- 在萬有之上的基督之肉體先祖
如此,他表示保羅為「他的兄弟『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甚至乎寧願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也希望他的骨肉之親能夠得救」(羅馬書九 2-3),可見他何等深愛自己的同胞。
因此,斯托得強調「不應再有反猶主義」,又指「它是歐洲史上一件駭人的醜事,甚至基督教會也被牽連在內。基督徒應該正面地看待猶太人,理解以色列民如何被上帝特別恩待。我們外邦人是欠他們的債」(羅馬書十五 27)。
以色列的現在
其後,斯托得指出,從新約的角度看,「誰是今天的以色列?」這個問題的答案對很多聖經讀者來說「曾非常震驚,並在今天仍然繼續使人驚訝」。因為「真以色列並不是猶太人亦不是以色列人,而是相信彌賽亞的人」。
他指這個道理從舊約起就開始有跡可尋,因為即使在舊約裡,「單單身為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肉體所生的後裔都不足為夠」。斯托得表示,很多人以為血緣是成為「以色列」的條件,是錯誤理解「選召」(election)為「偏愛」(favourtisim)。然而,先知的教導是上帝子民並不能逃避上帝審判。他引述阿摩司書三 2,指舊約以色列民在聽到阿摩司說:「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時,期望的結論會是「我必保護你們」,但上帝的結論「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卻必使他們感到驚愕。
斯托得指,「隨著時間的流逝,先知們愈來愈多把以色列整體──一個背道的民族,和整個民族中的忠心餘數分別出來」。
然而,他表示當到了施洗約翰──最後一位舊約先知──之時,這份教導卻有積極的面向:不單止以色列人中有些並不是真以色列,在非以色列人中更有屬於真以色列的,他指出約翰對到他那裡的群眾說:
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
—路加福音三 8
當然,上帝並沒有從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但卻從外邦人中興起了。斯托得表示,耶穌以下的宣告同樣震驚了當時期的人:
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唯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馬太福音八 11-12
斯托得指,上帝透過被委派為外邦人使徒的保羅去闡明這個令人驚訝的道理: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唯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羅馬書二 28-29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羅馬書九 6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
—腓立比書三 3
此外,他指出使徒彼得亦同樣肯定保羅的看法。彼得「憑著上帝所給予的非凡膽量,把出埃及記十九 4-6 裡形容昔日以色列的內容套用到基督群體身上,稱他們為『聖潔的祭司』和『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得前書二 5 及 9)
如此,斯托得強調,這個改變雖然似乎是自相矛盾,然而「今日的真猶太人是基督徒,而真割禮是那稱為重生的內心改變。承認耶穌是彌賽亞的外邦信徒,比不信祂的以色列民更是真以色列人」。
他亦同時強調,這個辯證能成立的原因僅僅是基督徒「在基督之內」。上帝在創世記十二 1-3「曾承諾透過亞伯拉罕的後裔去祝福萬族,而那後裔就是耶穌基督」。斯托得指出,福音書上兩個族譜同樣把耶穌的肉身祖先追溯至亞伯拉罕,如此「那應許的祝福就給予了所有在基督之內的人,而得以『在基督之內』是靠重生而不是靠世襲肉生,是按靈裡的信心而不是按家系的遺傳。亞伯拉罕是所有因信稱義之人的父,不論他們有沒有受割禮,意即不論他們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羅馬書四 11-12)」: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加拉太書三 29
斯托得表示,正因如此,相信耶穌的基督徒將舊約視為自己的經卷,用舊約的詩篇去表達自己的敬拜,並宣稱舊約的應許成就在自己身上,「因為上帝所有的應許在基督裡都得以成就,而我們是在基督之內」(哥林多後書一 20)。
他指出,昔日的「以色列」是一個肉身標記,指涉雅各的後裔,而今日的「以色列」是一個屬靈標記,指的是相信耶穌的人,不論他們是否雅各的肉身後裔。
以色列的未來
斯托得表示,「假若『以色列』在舊約裡所指的是雅各後裔,而在新約裡所指卻是耶穌門徒,那麼我們是否必需推論上帝對以色列按肉身的後裔之將來沒有任何計劃?」,並指出這正是猶太異議者對保羅教導提出的疑問:「神棄絕了祂的百姓麼?」(羅馬書十一 1),以及保羅對這個問題提供的清楚答案:「斷乎沒有!」或「斷乎不是!」(羅馬書十一 1 及 11)。
他表示,保羅以自己「也是以色列人」為例,證明「神並沒有棄絕祂的百姓」(羅馬書十一 1-2)。斯托得指出,在古以色列民中「有一忠信的餘數活下來,他們同時是雅各後裔及耶穌門徒」,而且「除了保羅以外,我們在新約裡亦經常遇見他們,因為最初的基督徒全部都是猶太人,而今日亦有很多希伯來基督徒」。
其後,斯托得再問,那些不相信耶穌的雅各後裔又怎麼辦?而這亦正正是保羅的第二個問題:「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麼?」(羅馬書十一 11),而保羅的答案同樣是「斷乎不是!」。
他指出,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裡用兩棵橄欖樹作為比喻──一棵是好橄欖(代表猶太民族),一棵是野橄欖(代表外邦人)。根據第十七節記載,好橄欖的其中一些枝子被折下來(不信的猶太人),而在他們被折之處有野橄欖的枝子被接上(外邦信徒),但有一日,那些被折下來的枝子會被重新接上(廿四節)。
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羅馬書十一 24-26 節錄
斯托得認為,「『以色列民』的硬心是暫時性的。保羅似乎是在說,將來有一日猶太人將會大規模地歸主」。
其後,他再談及「應許之地」的問題:「現代以色列國的成立是否預言的應驗?很多人認為是,特別是所謂的『時代論者』(dispensationalist)。他們的理據是(A)先知們應許以色列民會歸回聖地,並(B)清楚描繪了應有的邊界,以及(C)由於這些應許在當時期並沒有如字面意思一字不漏地應驗,那麼它們必定是在未來的日子應驗」。
對此,他表示自己及許多人並不支持這個看法。斯托得表示,故不論政治上的考慮,「例如對巴勒斯坦人的嚴重不公,及以色列擴張主義繼續發展的危險(因為應許給亞伯拉罕的領域包括今日的約旦、黎巴嫩、敍利亞)」,上述看法在舊約記載中同樣並不合理:
- 在舊約裡那些猶太人歸回聖地的應許是伴隨著他們亦會回歸上帝的應許。我們很難看出世俗的以色列國如何是那些預言的實現。
- 在舊約裡那些關於土地的應許在新約裡並沒有再出現。羅馬書十一章預言的是很多猶太人將會歸主;但並沒有提及回到聖地。在新約裡只有一處能可以說是有關的──就是路加福音廿一 24。當時耶穌說:「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有些人把這節經文理解成耶路撒冷有一天將會從外邦人手上解放的應許。但「直到」一詞並不一定是這個意思。「外邦人的日期」並不一定是指外邦人的控制(然後得到解放),而是指目前的世界秩序(然後基督會在榮耀中降臨)。
- 根據使徒們的理解,舊約的種種應許已經成就在基督和屬祂的新全球性群體上。新約的作者們把後裔和聖地的應許同樣套用在基督身上。重新回到猶太民族主義跟新約的看法並不一致。
總結
最後,斯托得歸納從聖經角度審視的「以色列」,「在過去它指的是以色列民,在現在指的是由全球信徒組成的群體,在未來指的是一愈來愈大的群體,包括很多將會歸主的猶太人」,並以「保羅的邀請作為總結,去細想『神的恩慈和嚴厲』」(羅馬書十一 22):
- 他的嚴厲。聖經所啟示的上帝不但賜下救恩,亦同時賜下審判。誠然,以色列的歷史正是對不忠的一個嚴厲警告。「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所以我們不要激怒上帝。
- 他的恩慈。以色列的歷史,甚至乎全世界的歷史,正是上帝的忍耐、愛和恩慈的故事。
你們從前不順服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羅馬書十一 30-32
斯托得於講道最終指,上帝的宣教計劃(祂施恩的決心)仍未完成:
因著上帝的憐憫,耶穌的信仰仍有重要的將來。世上的宗教可能會攔阻福音的傳揚──印度教可能會嘗試汲納基督教,伊斯蘭教可能會嘗試征服它,馬克思主義可能會嘗試把它趕到地下,而世俗主義可能會嘗試令它窒息死亡。但上帝的憐憫最終必定得勝。猶太人的「豐滿」(第十二節)和外邦人的「添滿」(第廿五節)仍未達到。但上帝必然會憐恤所有屬祂的子民。
然後有一天,我們會醒來發現我們並不是一小撰的餘數,而是上帝從各國各族中拯救回來的一個廣大,沒人能數的大群中的一小部分(啟示錄七 9)。到那時,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他的子孫多得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樣多──才算是真的應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