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舊約到新約

作者:彭國瑋牧師博士(台灣聖經公會研讀本系列總編輯暨翻譯顧問)

本文為台灣聖經公會 2019 以色列聖經特會「從舊約到新約—上帝盟約的巡禮」開幕專題演講,由台灣聖經公會整理後,刊於台灣聖經公會《聖經年刊》第六期(2019)27-39 頁,亦由《校園雜誌》節錄為〈盟約的成就〉刊載於 2021 年 9-10 月號 29-32 頁。蒙允轉載

首先,我要代表台灣聖經公會歡迎大家來參與這次的以色列聖經特會。我們這次的主題是「從舊約到新約-上帝盟約的巡禮」。之前在行前介紹當中,我們瀏覽了聖經敍事的梗概,稍微提到舊約許多的敍事所反映的,是被擄之後的神學反省。在今天晚上,我願意與各位進一步從這些神學的反省出發,更深地理解舊約到新約的關係,以及這些上帝盟約與基督徒的關係。

要瞭解被擄之後的神學反省,先需要知道南國猶大滅亡,帶來了怎樣的問題。南國猶大滅亡帶來的問題是甚麼呢?有許多問題,但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是下面這個:耶路撒冷自詡擁有獨一真神的聖殿,為何最終南國猶大還是難逃覆滅的命運?這個問題同時衍生出了其他的問題:到底是以色列民敬拜錯了對象呢?還是出現了別的問題?

這些問題所搖撼的,是整個以色列民族的信仰與自我認知,如果無法有合理的答案,在被擄之地的以色列民將不會再是一個獨特的群體,必然會被同化而消失。學術上一般相信,摩西五經與延續申命記史觀的四卷前先知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列王紀)是在被擄期間所編纂集成的,這些被擄期間集成的文獻,內容充分反映出被擄之後這些問題神學的反省。接下來我們便帶著這些問題,來看這些文獻以怎樣的方式重述以色列民的國族敍事,來回答前述的這些問題。

西奈山星空(老旭暉)

創世記開始於上帝創造的記敍,指出以色列民並沒有敬拜錯了對象,他們所敬拜的,確實是創造天地的獨一真神。因此,真正問題的根源,與人類受造之後,始祖犯罪,以致無法完成上帝所賦予管理造物的使命一事有關。對於此一罪惡的問題,上帝曾以洪水滅絕罪惡的世界,僅留下挪亞一家與方舟內的活物,並以「挪亞之約」,承諾不再以洪水的方式來滅絕。

但洪水之後的世界,罪惡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上帝在巴別塔將人類趕散之後,呼召亞伯蘭前往迦南地,與他立約,在這「亞伯拉罕之約」中,上帝成為亞伯拉罕的家族之神,上帝應許賜他後裔與土地,並賜予他與後裔「使萬族蒙福」的使命。

亞伯拉罕一生並未見到上帝應許的實現。在他死後,到了約瑟的時代,亞伯拉罕屬雅各的後裔移居埃及,之後在埃及地受到奴役。上帝記念他與列祖所立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出 2:24; 3:6, 15-16; 4:5; 6:3, 8),便差遣摩西,領以色列民出埃及,並在西奈山透過摩西與百姓立約,是為「摩西之約」。透過這個基於「亞伯拉罕之約」而有的「摩西之約」(需注意「摩西之約」從未提出得地的應許,進迦南得土地,是基於之前的「亞伯拉罕之約」),以色列民開始成為上帝的子民(出 19:5; 利 26:12; 申 4:20),從此上帝成為以色列民的國族之神,不再只是亞伯拉罕的家族之神。

此一摩西之約,大致根據了古近東宗主條約的格式,一開始明列立約的雙方與立約的情境(出 20:2,「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之後出 20:3-23:19 的十誡與律法規條,則是身為宗主的上帝對臣服於他的子民的要求,最後出 23:20-33 則是宗主條約的禍福條款,遵守會蒙福,違背將會遭禍。

在之後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更為詳盡的律例典章當中,繼續多次出現禍福的條款(例如利 26、申 28-33),顯示身為上帝子民、與上帝有摩西之約的以色列民,有責任遵守摩西之約的條款(亦即律法的規定),遵守了將會蒙福,違背了將會遭禍。

此外,申 18:15 提到一個很重要的預告:將來上帝要在以色列民中興起一位像摩西一樣的先知,當他出現,以色列民必須聽從他。

摩西之約對之後以色列民的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甚至我們說摩西之約是之後以色列民最重要的上帝盟約,直到今日,都不為過。

西奈山(老旭暉)

從一開始,以色列民便依摩西之約,例常地透過祭司獻祭給上帝,維繫與上帝的關係。進迦南之後到撒母耳之前,上帝也開始在以色列民中興起先知,指出他們受苦是因他們違背摩西之約規定,敬拜其他神明的後果(如士 6:8-10)。這段時期,祭司與先知有時身兼士師(如祭司以利與女先知底波拉),帶領以色列民與外敵征戰。

到了撒母耳的時期,他身兼先知與士師,並以先知的身分膏立了掃羅與大衛,以色列民開始進入王國時期。在大衛統治期間,上帝透過拿單應許大衛,他的國位將堅立到永遠(撒下 7:8-17),這應許為上帝與大衛所立的永約,後世則稱之為「大衛之約」。對以色列民而言,這是在「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之外,第三個上帝所賜的重要盟約。

大衛之後的所羅門建造了耶路撒冷的聖殿,成為上帝與以色列民同在的象徵。但在所羅門過世後,延續僅三代的以色列聯合王國宣告分裂成南北兩國(北國以色列,南國猶大),北國以色列另外在但與伯特利設立金牛犢,取代耶路撒冷聖殿的敬拜。

從列王紀與後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以及十二小先知書被擄前的部分)的內容可知,分裂後的南北兩國,在宗教、政治、社會、經濟各方面,均與摩西之約對以色列民的要求,越來越遠。主前九世紀北國以利亞、以利沙的事蹟,顯示北國敬拜巴力與亞舍拉的問題,已經嚴重偏離摩西之約所要求,單單以耶和華為以色列民國族之神的命令。主前八世紀阿摩司與何西阿的事奉,顯示北國宗教政治系統主導下,所造成的社會經濟不正義與道德隳壞,也偏離了摩西之約所要求,社會所該有的經濟正義與互助。對上帝的不忠與對鄰舍的不義,最終帶來北國於主前 722/721 年,被亞述所滅。

在主前八世紀北國被滅之前,南國的先知以賽亞與彌迦同樣譴責南國對上帝的不忠,以及宗教政治系統所主導的社會經濟不正義。不僅如此,從以賽亞所發的信息中可知,此時開始有一個神觀方面的突破(也可以說是上帝自我啟示的進一步發展)。在之前先知譴責北國沒有專一地以耶和華為他們的國族之神時,並未明言否定其他的邦國各有其國族之神,但以賽亞卻明確指出,其他神明均是偶像(例如,賽 2:8, 20)。換句話說,只有以色列民的國族之神是獨一上帝,其他邦國的國族之神都是假神、是偶像。

自此之後,南國猶大認定,耶路撒冷的聖殿不再只是他們國族之神的聖殿,更是獨一真神的聖殿。很可能因著這樣的信念,當主前 597 年巴比倫擄走猶大王約雅斤之後,在南國權貴中主流的觀點認為,南國猶大不會像一百多年前的北國以色列一樣滅亡,因為南國的耶路撒冷有獨一真神的聖殿,耶和華的同在將令他們不會滅亡。而在耶路撒冷的耶利米與在被擄之地的以西結,則是此時的少數聲音,指出耶路撒冷聖殿的存在,不會讓南國逃離滅亡的命運,因為南國宗教、政治、社會、經濟的敗壞與不公,已經違背了摩西之約中上帝對以色列民的要求,他們必要承受摩西之約所提背約的禍患,耶和華的榮耀將不再與背約的南國同在。果然,南國在十年之後,主前 587/586 年,全然覆滅。

大衛之城與所羅門聖殿(יוני שפיראCC BY-SA 4.0 DEED

從前面對被擄前敍事的瀏覽可知,被擄之後的以色列民,是以怎樣的方式來理解「他們有獨一真神聖殿,卻會國家滅亡」的原因。這不是因為他們敬拜錯了神明。相反地,他們所敬拜的,確實是那位創造天地的獨一上帝,且在歷史中不斷啟示自己,讓以色列民逐步認識到,他不僅是亞伯拉罕的家族之神,也不僅是以色列民的國族之神,更是獨一的真神。他們有這位獨一真神的聖殿卻會國家滅亡,是因為他們對上帝不忠,對鄰舍不義,違背了這位獨一真神透過摩西與他們所立的「摩西之約」,因此必需要承受摩西之約所預告的刑罰。

但國家滅亡並非以色列民敍事的結束,在此滅國的刑罰之中,申 4:25-31 所談「滅國刑罰之後歸向耶和華,必蒙上帝憐憫」的信息,成為被擄之地的以色列民的盼望。耶利米所預告 70 年必要歸回的信息(耶 25:11-14),以西結所見的枯骨復甦的意象(結 37:1-14),應該也是基於與申 4:25-31 類似的摩西之約傳統。不僅如此,耶利米在耶 31:31-34 宣告,將來上帝必另立不同於摩西之約的新約,與寫在石版上,以外在他律方式來規範的摩西之約相較,這新約將會是寫在心上,換言之,將會是以內在自律或內律的方式來規範。

主前 539 年,波斯滅巴比倫。次年(主前 538 年),第一批以色列民從巴比倫歸回故土,20 餘年之後,耶路撒冷聖殿於主前 516/515 年重建。申 4:25-31「刑罰之後上帝將再憐憫」的信息,可以說開始實現了。聖殿重建之後再 40 餘年或 110 餘年之後(主前 458 年或 398 年),以斯拉回到故土,開始在歸回的以色列民當中進行激烈的宗教改革,讓以色列民恪遵摩西之約中律法的規條,不僅要依約獻祭(宗教儀式法),也要依約處理生活中各類的大小事務(民事法),以免重蹈過去南北國的覆轍。耶穌時代與之後的猶太教,都可以回溯到以斯拉所展開的這場宗教改革。

以斯拉的宗教改革,將以色列民帶回到摩西之約的規範之中。但被擄歸回的百姓,卻仍然一直活在外族的統治(波斯)與欺凌(撒馬利亞人)之下,因此大衛之約所談,「大衛國權永遠堅立」的應許將如何實現,成為歸回之後的以色列民,所面對的另一個新的神學議題。大約從主前三世紀起,對大衛之約如何實現的關切,逐漸發展出了「上帝的國」與「上帝的受膏者要代表上帝統治上帝國」的盼望,並且開始用「大衛之子」來稱呼這位統治上帝國的受膏者(所羅門詩篇 17:3, 21)。

主前 200 年,西流基王國(但以理書中的北方王)在巴尼亞戰役(戰場即後來的凱撒利亞·腓立比一帶)擊敗多利買王國(但以理書中的南方王),且從主前 198 年起,開始控制猶大地區。西流基嚴厲的希臘化政策,開始嚴重迫害恪遵摩西律法的猶太人,次經馬加比一書與二書均記敍了這時期猶太人所遭到的迫害。但以理書的最終形式,應該也在此時期出現,為要鼓勵遭到嚴重迫害的猶太人,堅守信仰,其中談到的「七十個七」(但 9:24),暗示以色列民真正的「歸回」,並非在被擄的「七十年」後全然完成,而是在被擄歸回,重建耶路撒冷後的「七十個七」之後,當那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但 7:13)的受膏者,成為了上帝國的統治者,以色列民才會全然「歸回」。

主前 167 年,哈斯摩寧的瑪他提亞與他的親族起來抗暴。主前 164 年,他們奪回聖殿,潔淨聖殿,重新獻祭給上帝。接著從主前 143/142 年起,哈斯摩寧家族開始統治猶太地、撒馬利亞,同時兼任聖殿大祭司的職責。表面上,猶太人終於脫離了外族之手,重回自治的榮景,但哈斯摩寧家族並非是大衛的後裔,他們是利未人,並且只是聖殿 24 班次中耶何雅立的後裔(代上 24:7),並非可以擔任大祭司的世系,因此無論擔任君王還是擔任大祭司,都有正統性的問題。一般相信,這些正統性的爭論,最終使得一群人離開耶路撒冷,移居到昆蘭,他們自認才是信仰正統的猶太人,視在耶路撒冷統治的為黑暗之子,最終會被他們這些光明之子所取代。

主前 63 年,羅馬將軍龐培入侵,哈斯摩寧王朝失去自治的權利,成為羅馬的附庸。之後於主前 40 年,大希律在羅馬的支持下,成為「猶太人的王」,且於主前 37 年正式執政。自此維繫了 106 年的哈斯摩寧王朝告終,猶太人再次淪入異族的統治之下。大衛王朝何時復興,再次成為敬虔猶太人的關切。

耶路撒冷舊城(老旭暉)

耶穌是在這種切盼大衛之子出現,讓大衛王朝榮景重現的氛圍之下出來事奉。因此,當東方博士問「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猶太人的王)的在哪裡?」(太 2:2),對於受羅馬撐腰作「猶太人的王」的大希律而言,是非常冒犯的挑戰。而當耶穌周遊傳道時,群眾與個人稱呼他「大衛的子孫(即大衛之子)」(太 9:27; 15:22; 20:30-31),是將耶穌視為那位猶太人所盼望的受膏者,也因為這樣的緣故,祭司長與文士聽到小孩子喊著「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時,「就甚惱怒」(太 21:15)。

然而,小心讀福音書的讀者會發現,耶穌一直規避正面回應眾人對他的期望,最後更出人意外地以「猶太人的王」的罪名,並釘死在十字架上,完全顛覆了當時「大衛之子是要帶領猶太人脫離外族統治,重回自治與大衛王朝榮景」這樣的期望。

只有當耶穌從死人中復活,戰勝死亡的權勢,才清楚顯明出猶太人真正應該盼望的上帝的國,並非一個脫離外族統治、得以獨立自治的國度,而是一個脫離罪惡轄制、得以有與上帝的聖潔、公義、慈愛、憐憫相符的國度。耶穌的復活顯明,「大衛的寶座」所要談的,不是一個猶太國族中心的國度,而是一個合乎上帝心意的國度。去除罪惡,是成為這國度子民的要件,因此耶穌成為基督(受膏者)坐在大衛寶座之上,是要處理從創世記一開始所談的罪惡問題,這才是真正大衛之約所要投射給後世的盼望。

而當基督徒宣認拿撒勒人耶穌是基督(上帝的受膏者),我們同時是在宣認,拿撒勒人耶穌就是實現大衛之約、坐大衛寶座的那一位。他成為受膏者,不是為了猶太人國族的自治,而是為了帶來上帝的國,擊敗罪惡與死亡。這個國度從兩千年前耶穌公開的事奉,便已開始出現,但至今尚未全然展現。我們相信當基督再臨的時候,這國度要全然展現。當我們如今處在上帝國已然出現、卻未全然展現的階段,我們所蒙的呼召,便是在這個階段中,以我們的群體生活見證這國度必要來臨,同時以祈禱仰望這國度的降臨。

耶穌的復活顛覆了原先當時猶太人對於「大衛之約」的理解與想像,賦予「大衛之約」「人心未曾想過」的真義。但耶穌所顛覆的,不僅只有「大衛之約」而已。

主誕堂雕刻(老旭暉)

五旬節聖靈降臨,教會從耶路撒冷開始,但隨著聖靈的帶領,徒 8:4-25 讓我們看到許多猶太人視為不潔的撒馬利亞人歸主了,徒 10:1-48 接著記敍了外邦人哥尼流一家歸主。這些人成為教會的一份子,使得教會不再限於一開始的猶太人,成為猶太人與外邦人共同組成的群體。這樣的發展,嚴重挑戰「摩西之約」所規範的「上帝子民」的社群邊界。按照「摩西之約」,只有那些受摩西之約律法規範的人,才能稱為上帝的子民,但如今那些不受摩西律法規範的外邦人,竟然也能成為上帝國的子民!對於自認是上帝選民的猶太人而言,這是動搖國族之本的大問題,也是初代教會中猶太背景的第一代基督信徒必須回答的嚴肅神學問題。

要回答這樣的神學問題,初代教會重新回到猶太民族的宏大敍事中尋找答案。新約的諸多作者在聖靈的帶領之下,基於猶太傳統提出了多方面的回答,時間的關係,我在這裏只把焦點侷限在保羅與馬太所提出的答案。

對保羅而言,何以外邦人能夠成為上帝國度的子民,答案在於「亞伯拉罕之約」中上帝所賦予亞伯拉罕與他後裔的使命:使萬族蒙福(加 3:6-14)。從之前對創世記敍事的瀏覽可知,上帝揀選亞伯拉罕,與上帝對付罪惡的計畫,息息相關,而亞伯拉罕與他後裔的使命,便是要在對付罪惡的事上,使萬族(與「外邦」希臘文同)蒙福。與「亞伯拉罕之約」相比,基於「亞伯拉罕之約」而有的「摩西之約」,雖然被後來的猶太教高舉成上帝與以色列民之間最重要的盟約,其實卻是為了過犯而外添的(加 3:19),僅有階段性的功能,就是要在基督來臨之前,將猶太人監管在其下,使得他們在基督來臨時,可以因為「耶穌基督的信」真正承受所應許的福(加 3:21-25)。對保羅而言,基督便是那位使萬族蒙福的亞伯拉罕後裔(加 3:16),不僅如此,當基督帶來上帝與人所立的新約之後,摩西之約的階段性任務便達成了,不再需要了,從此之後「不再分猶太人、外邦人」,都「在基督耶穌裏成為一了」(加 3:28)。

換句話說,過去猶太人所認為最重要的摩西之約,在基督來臨之後,反而因為階段性任務完成,不再重要。相反地,教會所延續的是亞伯拉罕之約使萬族蒙福的應許,以及大衛之約坐大衛寶座後裔的盼望。按照保羅的加拉太書與羅馬書,過去對猶太教具有特殊意義的三個上帝盟約:亞伯拉罕之約、摩西之約、大衛之約,教會延續了亞伯拉罕之約與大衛之約,因為教會宣認耶穌是亞伯拉罕那位使萬族蒙福的後裔,也是坐大衛寶座的受膏者,但教會卻沒有在摩西之約之下,因為摩西之約的階段性任務,在基督來臨後終止了。

這不是保羅獨有的觀點,徒 15 耶路撒冷會議定規外邦人歸主不需要受割禮,不需要受摩西律法規範,也是要表明教會不在摩西之約之下。

但是為甚麼對猶太人這麼重要的摩西之約,竟然會在基督來臨之後,嘎然而止呢?馬太福音為我們提供了更多的訊息。首先,馬太福音的開頭「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特別強調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與「大衛的子孫」,與初代教會強調耶穌基督實現了亞伯拉罕之約與大衛之約,有著密切的關係。但馬太並沒有停留在這裏,在接下來馬太福音的敍事中,馬太使用了許多的手法,來凸顯耶穌便是申 18:15 所預告的「像摩西一樣的先知」。同時在此脈絡之下,馬太福音中的山上寶訓,宜視為這位新的摩西所帶來的新的盟約(有興趣的兄姊,請參閱研讀本「馬太福音之山上寶訓」中那篇〈馬太福音中的摩西典型〉短文,在此不贅述)。這新的盟約,不是刻在石版上,以他律方式規範的舊約(摩西之約),而是透過聖靈內住,刻在心版上,以內律的方式規範的新約,因此也就是耶利米所預告的「新約」的實現。

耶穌不僅帶來了新的盟約,也重新定義了誰才是真正的上帝子民:猶太宗教領袖反對耶穌這位新的摩西,拒絕聽從他(太 9:34; 12:14, 24; 15:1-20; 21:45; 22:15),他們雖是以色列民的後裔,卻無分於上帝的國,因為上帝的國只有那些「能結果子的百姓」才能進入(太 21:43),也只有這些「能結果子的百姓」,才是太 24:22, 24, 31 所提的「選民」。

橄欖樹(老旭暉)

時間的關係,我們需要在此給各位一些結論。從舊約到新約,這許許多多上帝的盟約與我們基督徒有什麼關係:

首先,我們都在基督十架所立的新約之中,因信成為上帝國的子民,以致我們可以重回創世記開始,上帝創造人類所賦予的使命:成為上帝世界的管理者。

其次,這十架新約與大衛之約息息相關,因為大衛之約所談到的,是有一位受膏者要按上帝的心意,代表上帝統治他的國度。當我們宣認耶穌是基督時,便是在宣認耶穌是那位受膏者,也是宣認我們是他的子民,預備順服他的統治,遵循他的教導,以生活見證來表達出我們對上帝國度全然展現的盼望。

再者,這十架新約也是亞伯拉罕之約的實現,因為這十架新約是透過亞伯拉罕之約所應許,那位「使萬族蒙福的後裔」完成的。我們因為耶穌受死復活而蒙福。

最後,這十架之約終結了摩西之約(舊約)的階段性任務,因為這位為我們受死復活的耶穌基督,同時也是那位申 18:15 所預告的新的摩西,他帶來了耶利米所預告的「新約」。

如果這許多上帝盟約與我們的關係是這樣,至少有以下兩點我們需要注意:

第一,既然摩西之約這舊約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在十架新約之中的基督徒,就不該過度高舉猶太教的任何事物。當前教會中的猶太熱:守猶太節期、用猶太曆、強調猶太習俗等這類的現象,正在顯示主導的人嚴重缺乏對上帝盟約正確的認識。要小心不要瞎子領瞎子,兩人都掉在坑裡。

第二,既然十架新約與上帝國的展現關係密切,基督信仰所關心的,絕對不只是罪得赦免而已,更是罪得赦免之後,如何以被更新的生命,活出原先上帝賦予人類的使命,來見證上帝透過基督統治之下的國度,該有何種的聖潔、公義、慈愛、憐憫。我們是這將臨國度的見證人,因此,我們該怎樣行事為人,教會內該有怎樣的團契生活,滿有聖潔與友愛,教會應如何在社會中成為光鹽,滿有公義與憐憫,以致這個世界會相信上帝的國可以盼望,需要盼望?這恐怕才是跟隨基督的正道,是教會需要持定的方向。

主誕堂(老旭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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