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巴衝突如何解? ──流放的記憶是共同的家園

筆者:林淑芬
(原文刊於《曠野》雜誌 2014 年 9-11 月號,蒙允轉載)

自 6 月中旬以色列指控三名青年遭哈瑪斯綁架開始,引申出一連串以巴之間的軍事報復行動。台灣媒體跟著美國部分主流媒體起舞,站在以色列這邊,無視以色列強勢武力造成巴勒斯坦嚴重傷亡(死亡數百人,受傷超過千人中,多數是巴勒斯坦人)。然而,透過網路,我們看到一幅幅悲慘的畫面,驚嘆以色列的軍事報復連兒童都不放過。雖然國際主流輿論不利於巴勒斯坦,但仍有少數輿論立意站在巴勒斯坦這一邊,紛紛抵制以色列商品,普世教會也以譴責、撤資、抵制以色列商品等對以色列進行經濟制裁。以巴衝突是誰的錯?是先挑釁的哈瑪斯(後來以色列承認三名青年遭到綁架是子虛烏有),還是擁有軍事優勢、背後有西方強權撐腰的以色列?從歷史來看,巴勒斯坦人認為以色列是佔領者,而以色列則認為這塊土地本來是屬於他們的。1948 年,以色列在英、美等強權的支持下,在巴勒斯坦建國,當時屬於少數的以色列人透過戰爭的手段,驅趕當地巴勒斯坦人,強佔他們的領土,並在各地執行種族清洗(the ethnic cleansing),造成 70 多萬難民流亡潮,這些難民的後代至今達到 500 萬之多,在以色列強力阻止之下,沒有回歸家園的權利。以色列在 1948 年的行為對於巴勒斯坦人來說,是個 Nakba,Nakba 意思為巴勒斯坦社會的大浩劫。

1948 年前後的巴勒斯坦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社會型態,在那之前巴勒斯坦是個多元與寬容的社會,基督教、穆斯林與猶太教徒和平共存;1948 年以後卻是以色列佔據巴勒斯坦多數領土,摧毀巴勒斯坦人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與歷史記憶,沒有逃離出去的巴勒斯坦人成為次等公民。1967 年之前,以色列境內的巴勒斯坦人受到以色列軍事法令統治,以色列軍人可以不受法律拘束任意逮捕巴勒斯坦人。到 1967 年之後,以色列軍事統治轉移到新佔領的西岸與加薩兩塊土地上。以色列佔領巴勒斯坦的這段歷史,導致過去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與今日的哈馬斯不斷強調「抵抗」(resistance)的重要性與其意義:以色列是佔據巴勒斯坦土地的大盜,唯有武裝抵抗才是以色列可以了解的語言。

猶太教不等於錫安主義

在以巴劍拔弩張的對峙局面中,以色列內部難道沒有聲音?事實上,以色列自由派譴責此次軍事行動,並為此感到抱歉,然而,鷹派抬頭,讓自由派左右為難,關鍵在於:建立一個猶太人的民族國家是必要的嗎?什麼是猶太人的民族國家?猶太教等於錫安主義(猶太復國主義)嗎?

猶太裔美國學者芭特勒(Judith Butler,1956-)代表當代以色列社群的另類聲音,因而成為錫安主義者的眼中釘,因為她不但公開批評錫安主義及以色列好戰分子,主張把以色列國家暴力(Israeli state violence)與猶太教(Judaism)區隔,更在其論文:〈猶太教是錫安主義嗎?〉(Is Judaism Zionism?)中,提出「共居」(co-habitation)的概念,主張猶太人的回歸(return)不是回歸到以色列原有的「土地」上,而是回歸到猶太人被放逐、流放的「記憶」中,而此一「記憶」是以色列人與巴勒斯坦人可能共居的基礎。她的指控在眾多對以色列不利的自由主義理論中顯得突出,當芭特勒獲頒阿多諾獎章(Adorno Prize)時,以色列主要媒體《耶路撒冷報》即對她大肆攻擊,並指她支持哈瑪斯,支持針對以色列的杯葛及撤資運動(BDS),是一名自我恨惡的猶太人(self-hating Jew)。芭特勒撰文指出,攻擊者對她進行妖魔化,同時重新肯定猶太教與錫安主義完全能夠區分開來,因為猶太傳統已肯定多種族群居的可能性,以色列對巴人進行種族隔離甚至清洗的國策與猶太傳統相悖。猶太人不應認為以色列是他們的唯一代表。

同樣是猶太裔的女性學者,身為鄂蘭學者的芭特勒的許多論述出自鄂蘭(Hannah Arendt,1906-1975)。鄂蘭原是錫安主義的一員,納粹掌權後,曾因為錫安主義撰寫、散佈文章而被捕,後來流亡至美國,因艾希曼審判,與芭特勒一樣,被猶太同胞視為 self-hating Jew,前者揭櫫猶太人領袖疑似與納粹合作,加害猶太社群的邊緣人,後者指責以色列國家暴力對巴勒斯坦少數民族的迫害,兩者都指出一種狀況:受害者竟成了加害者。

猶太傳統與包容性的政治

鄂蘭關於猶太問題的論述被收錄於 The Jewish Writings 一書中,芭特勒為該書撰寫書評,整理鄂蘭對猶太問題的態度,其中有若干值得我們留意之處。

首先,鄂蘭批判民族主義,基於 1930-40 年間猶太人的逃亡經驗,對她而言,流亡和受驅逐的經驗並不是專屬於猶太人的問題,我們有政治義務去分析,並以各種方式拒絕民族主義的倫理,反對放逐、非自願性的人口遷徙和無國籍的處境。其次,鄂蘭很清楚地反對建立在世俗假設上的猶太民族主義,她經歷法西斯主義經驗所學習到的是,一個符合公義的政體會將平等的原則擴展到所有的公民乃至於所有的民族。「那些不再以傳統的方式相信上帝,卻持續認為自己是『選民』的猶太人,無異於自認為他們在天性上更好或更聰明或更叛逆,或者自認為是地上的鹽。那將會造成扭曲,或者轉而成為種族主義者的迷信。」她認為,猶太民族的苦難正是開始於猶太人放棄了宗教的價值,「從那時起,我們表明了,我們的存在本身就是價值。」雖然她了解努力活下去是 20 世紀猶太人不可缺少的面向,卻也無法接受「生存本身」戰勝公義、平等或自由等信念。

「身為猶太人,我們想要為猶太民族的自由而戰,因為『如果我不為自己而戰──誰會為我而戰?』(If I am not for me-who is for me?)身為歐洲人,我們想要為歐洲人的自由而戰,因為『如果我只為自己而戰──我是誰?』(If I am only for me-who am I?)」鄂蘭改寫了第一世紀猶太註釋者 Hille 所提出著名的問題──「如果我不為自己而戰──誰會為我而戰?」、「如果我只為自己而戰──我是誰?」,從猶太人的宗教傳統中得出藉以形成世俗政治領域的政治原則:政治生活是包容性的,不是排他性的。在此基礎上,鄂蘭提出了她的政治想像:「巴勒斯坦被視為猶太民族的家園,只有當它像其他諸小國與民族一樣,組成一個邦聯時。」

在 1948 年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佔領行動之後,鄂蘭指控,憑藉強權之力,站在要求公民權的基礎上,透過殖民式的佔領所建立的以色列是反民主的。綜觀鄂蘭關於猶太問題的立場,在 1930 年代,她擔憂猶太人正逐漸變成無國籍者,1940 年代晚期和 1950 年代早期,當以色列在巴勒斯坦建國後,巴勒斯坦人的流亡卻要求她更為全面地了解無國籍狀態,關於無國籍狀態的思考不應該局限於猶太民族。

與他者共存

或許有人以為「邦聯」方案過於天真,但鄂蘭所採納的「離散政治」(diasporic politics)的關鍵在於,不著眼於猶太人的家園,而是著眼於無國籍者的權利。在此,我們不免想起薩伊德(Edward Wadie Said,1935-2003)所言,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或許可以在他們逃亡與被驅趕的共有歷史中,找到共通性,而離散將會成為中東共同政體的基礎。薩伊德認為,猶太人無可挽回的離散、無家可歸的特性,與我們這個時代大量的人口遷徙所造成的難民、流亡者、流放者和移民可以結合。而反觀鄂蘭,當她有時提到家園或歸屬時,所意味的,並非要求一個有著所謂忠誠連結關係的政體,而是一個有能力與他者生活在一起,而這些他者並沒有明顯的歸屬關係,這是一種從自戀與民族主義之中走出來的運動,唯有如此,才能形成公義政治的基礎,而鄂蘭所謂公義的政治乃是指反對民族主義,和複製無國家狀態和種種苦難的各種形式國家暴力。

一波波的以巴衝突已經在歐洲各地陸續引發反猶意識乃至於反猶行動,似乎印證了鄂蘭的先見:不關注猶太人具體命運的一切努力將給予反猶主義託辭。今日猶太民族主義在巴勒斯坦的強勢作為正在掀起另一波反猶行動,是弔詭,也是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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