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沙戰爭後的宣教學:基督教錫安主義、上帝形象、耶穌福音

戰前在加沙聖家堂舉行的彌撒(英格蘭和威爾斯天主教教區CC BY-NC-ND 2.0

作者:安東迪克(Anton Deik)

數月前,當時我們一家還住在英國劍橋,我們決定去倫敦市中心最欣賞的教堂參加主日敬拜:這是一所曾經對全球福音運動有著巨大影響的著名堂會。我們到那裡去,是為了曾經——並仍然——令我們非常沮喪,在加沙發生的種族滅絕中得著鼓勵。

那天是宣教主日,教會邀請了一位外來講員。他的講道與聖經翻譯有關。令我驚訝的是,講員竟多次提到加沙!然而,她卻被用作會分散教會完成宣教使命注意力的例子。不但如此,令我們驚恐的是,加沙竟然與泰勒絲(Taylor Swift)和特朗普——那週的新聞人物——相提並論。講員訓誡教會要繼續專注於宣教使命,而基督徒不應為「屬世的事」分心,就如加沙、泰勒絲和即將來臨的美國大選。相反地,教會應該忙於神國度的工作(對他來說主要就是翻譯聖經)。

可想而知,他的講道令我們感到震驚。這位基督教傳道人怎麼能輕率地漠視人類苦難——國際法院認為在加沙可能正發生「種族滅絕」?他在講論甚麼使命?或許,更令人震驚的是,這位傳道人完全無視現實,即他所屬的教派 ——西方福音派教會——從起初就在為錫安主義遷佔殖民(settler-colonial,或譯定居殖民)計劃提供至關重要的神學支持。就如研究基督教錫安主義的學者所言,假如沒有西方福音派(特別是英美福音派)的神學和行動,錫安主義的遷佔殖民計劃不會成功。自10月7日以來,無數西方福音派人士亦不遺餘力地在神學上支持以色列國對加沙發動戰爭。

然而,就在我們以為是盼望之塔的教堂裡,聽著英國福音派領袖漠視巴勒斯坦人苦難,並完全無視福音派在合理化這一苦難的巨大責任。而這一切都發生在宣教主日!!

因此,為回應這種變歪且可悲地受無數福音派人士接受的宣教學,我將在以色列國於加沙實施種族滅絕的背景下提出我對宣教學的反思。我將分成兩步:首先,我將論證基督教錫安主義那扭曲了的上帝觀正在攔阻福音工作;然後,我將提出三點建議作為前路的方向,著眼於:I)宣揚上帝的良善、II)呼籲作出悔改、III)為公義而努力。

一)基督教錫安主義與對上帝的認知

35年前,巴勒斯坦神學家乃念阿迪克(Naim Ateek)指出了基督教錫安主義最危險之處。他在1989年寫道:「在神學層面而言,今天在西岸和加沙土地上的政治衝突跟我們如何理解上帝本質有著莫大關係」(#1)。基督教錫安主義的影響不僅是神學問題(影響著我們對上帝的認知),也影響著宣教學。基督門徒奉差遣的重中之重,是以言與行向世人宣揚上帝的良善、公義和仁愛,就如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一樣。

然而,這一簡單而有力的宣告與基督教錫安主義卻毫不相容。我指的不僅是時代論派(dispensational)的基督教錫安主義,也是各種用來支持錫安主義遷佔殖民計劃、或軟或硬的神學理論:由時代論到自由派,又包括不斷演變的後大屠殺(post-Holocaust)和後替代主義(post-supersessionist)神學及釋經。此等神學既不宣揚上帝的良善,亦不宣揚上帝的仁愛,更惶論上帝的公義和公正。相反,此等神學宣告上帝是種族主義者。這一指控雖或嚴重,但我並非在打稻草人。需要提出反證的責任在於錫安主義神學家:他們需要告訴我們,特別是在耶穌基督到來之後,上帝是否仍能與某一特定民族或種族有著特殊關係——包括將別人所居之地賜予他們——卻又是一位公正公平的上帝,不帶種族歧視。上帝何以會偏待某民某族,特別是在耶穌基督到來之後?

錫安主義的神學問題不止於此。此等神學被用來為種族清洗巴勒斯坦背書,令上帝成為支持殖民主義、欺壓壓迫和大肆殺戮的上帝,而非公義與仁慈的上帝。借用拉赫(Mitri Raheb)的話,基督教錫安主義的神學論述,一直為以色列國自1948年起欺壓和屠殺巴勒斯坦人的戰爭機器提供了「軟件」。再者,如上述所言,這並不限於基督教錫安主義中的基要派,拉赫在其著作《解殖巴勒斯坦》(Decolonizing Palestine)中提到,主流及自由派的西方神學家及教派同樣如此(#2)。舉例來說,著名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於1962年將以色列建國描述成上帝對亞伯拉罕後裔信實的印記。同樣地,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於2015年出版的書中寫道:「跟許多改革派和福音派基督徒一樣,我為化身成上帝選民的以色列國之建立和興盛獻上了感謝(並將繼續獻上)」。這些著名神學家所慶祝的以色列建國,正是巴勒斯坦的「災難」(Nakba)和種族清洗——超過七十五萬巴勒斯坦人被逐出家園、五百條村落被毀,並對巴勒斯坦人實施了不下廿四次屠殺。除神學家外,以色列建國同樣也受到主流教派的讚頌。1970年,荷蘭改革宗教會(Dutch Reformed Church)大會發表聲明,認為以色列建國實現了亞伯拉罕盟約。1980年,德國萊茵河新教教會(Evangelische Kirche im Rheinland)也發表過類似聲明。在主流教派中其中一次新近發生之事,是2023年10月16日由聖經文學學會(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發出,對以色列國的支持。

在福音派中,自10月7日以來,我們看見那些在神學上並不算是基督教錫安主義者的人將神學和聖經武器化的可怕浪潮。例如,《今日基督教》的羅素摩爾(Russell Moore)於2023年10月7日發表,為以色列國辯護的文章中首先聲稱「我們相信上帝的應許在基督裡,而非1948年《以色列獨立宣言》中實現」(#4)。然而,摩爾繼而為以色列國的戰爭機器提供了所需的神學軟件,其中主要引用「義戰論」(Just War Theory,或譯正義戰爭論)及〈羅馬書〉十三1-4。

摩爾引用〈羅馬書〉十三章的行徑值得簡短回應一下,該段經文是用以支持帝國主義和殖民暴力的經典文本,從而將上帝描繪成欺壓人而非公義良善者。摩爾的觀點是,以色列國就像保羅鼓勵基督徒順從的羅馬政權一樣,有使用利劍懲罰巴勒斯坦人的神聖權利。

摩爾正正就用了拉丁美洲解放神學家博夫(Clodovis Boff)警告過要小心的幼稚釋經(博夫稱之為「對應詞語」釋經﹝correspondence of terms﹞)。根據這種釋經,釋經者玩弄一種試圖將古代世界之事與當下世界之事互相匹配的遊戲(而我們所有人——包括處境神學家和解放神學家——都應對這種釋經有所警惕)。

摩爾設法將保羅鼓勵身在羅馬的基督徒(他們應該是羅馬公民)服從的民事政權與現代以色列國劃上等號。然而,我們從上文下理中可以看到,〈羅馬書〉十三章並不適用於壓迫性制度,例如具遷佔殖民性質的種族隔離。保羅在〈羅馬書〉十三3-4中這樣論證:

作官的原不是要使行善(ἀγαθόν ἔργον)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只要行善(τὸ ἀγαθόν),你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

我們巴勒斯坦人的生活經歷和當地現實全然否定摩爾將〈羅馬書〉十三章套用在巴勒斯坦處境的做法。以色列當局所作的並非如保羅所說,相反地更是使行善的懼怕。保羅說「行善(τὸ ἀγαθόν)」,「你就可得(當局)的稱讚」。我們許多巴勒斯坦人一直在行善,但以色列當局卻使我們懼怕。過去兩月,我的父母一直叫我不要來伯利恆參加「基督在檢查站」(Christ at the Checkpoint)會議。他們為我感到懼怕,而他們的恐懼合情合理!他們知道以色列當局是如何逮捕及虐待備受敬重的巴勒斯坦學者娜迪婭教授(Nadera Shalhoub-Kevorkian),她被關押在尿液和蟑螂處處的地方、被長期審問、忍受謾罵和恐嚇、被剝奪睡眠,同時未能獲得必需的藥物。我的父母和其他巴勒斯坦人一樣,看到以色列軍人如何冷血地射殺希琳阿克勒(Shireen Abu Akleh);他們看到以色列狙擊手如何射殺走在加沙聖家堂內的娜赫達(Naheda Anton)和女兒薩瑪爾(Samar);他們知道以色列軍人是如何在沒有逮捕令亦沒有提控的情況下,在西岸的比爾澤特(Birzeit)用槍指著菈欣(Layan Nasir)將她從父母家綁架;他們知道以色列軍人是如何冷血地殺害在傑寧街道上玩耍,八歲的亞當古勒(Adam al-Ghul)。這些例子不勝枚舉。以色列的種族隔離政權與保羅所說的民事政權毫不相干。保羅說,這些掌權的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就我個人而言,我堅拒任何暴力行為,亦從未向以色列軍人扔過哪怕是一塊石子,然而我未曾從以色列當局得到任何「益處」。相反地,我被以色列的種族隔離政權懲罰,被迫離開家園祖地,直到7年後的今日,我仍不能和家人一起在伯利恆居住。

總括而言,摩爾的論點和對經文的濫用毫無根據。而這就是將聖經經文變成殖民主義武器,扭曲上帝形象的問題所在。它就像一個氣球,只需一根小針就能使之洩氣。簡而言之,〈羅馬書〉十三章並不適用於種族隔離和種族清洗的處境。在這些情況下,作出抵抗和保護那些被強權欺壓的人才是正常。而達成這些目標有兩種方法:一)使用暴力(我想假如摩爾等人是巴勒斯坦人的話,他們就會選擇這樣做);或二)使用耶穌非暴力抵抗的睿智倫理。身為巴勒斯坦基督徒,我們繼續完全委身於後者,正如我們在《呼籲悔改》(Call for Repentance)中所寫的,「我們強烈呼籲西方基督徒在這事上與我們站在一起」。

遺憾的是,既悲且恐的現實是摩爾的文章以及《今日基督教》隨後發表的許多其它文章,為國際法院認為「可能」(plausible)正在加沙發生之種族滅絕提供神學支持。我未有親自跟摩爾對話,不清楚他的思維,但我與劍橋大學某位有份量的聖經學者討論良久,他的觀點與摩爾非常相似,甚或完全一樣。令我震驚的是,當這位劍橋學者對正在加沙發生之事瞭解得越多,他就更著力為以色列國辯護。到最後,這位學者甚至認同巴勒斯坦人公布的死亡數字:在加沙有三萬五千名巴勒斯坦人被殺,其中包括一萬四千名兒童,而七成的死者是婦孺。然而,對這位學者來說,加沙人被殺都是合理的!他們的死符合「義戰論」!

對巴勒斯坦基督徒來說,我們很難理解這些學者和神學家如何自詡為真正追隨耶穌的人,卻又支持以色列國在加沙所犯的屠殺和戰爭罪行。要知道,在巴勒斯坦,我們說الدين أخلاق(宗教之本在於道德倫理)。我們巴勒斯坦基督徒從襁褓中就開始接受耶穌的倫理教育,尤其是登山寶訓(八福)。作為一位在天主教學校成長的小朋友,我那時對《聖經》知之甚少,從來沒有人告訴我亞伯拉罕和大衛的故事,但我卻知道〈馬太福音〉五至七章在說甚麼!當我上信義會辦的高中書院時,非暴力抵抗是我們的課程之一。對巴勒斯坦基督徒來說,「愛你的鄰舍」和「愛你的敵人」是群體印記。我不是說我們是完美的一群,但對我們來說,耶穌的愛之倫理就是基督徒之所以為基督徒的原因!這是我們與別不同之處!因此,我們很難理解為甚麼有些西方基督徒可以追隨耶穌,卻未有亟為認真地看待他的教導和道德教化。

因此,綜上所述,當西方基督教神學家利用某種形態的錫安主義神學、「義戰論」或〈羅馬書〉十三章,去支持以色列國侵害巴勒斯坦人,他們亦正從兩方面打造上帝的形象。首先,這些神學家有意或無意地將上帝描繪成一位帶有種族偏見的部落神,他偏袒猶太人過於巴勒斯坦人到一個地步,將巴勒斯坦人的家園賜予錫安主義者。其次,這些神學家把上帝描繪成一位軍閥——一位可以接受巴勒斯坦人被屠殺的神。不僅如此,透過將以色列國對加沙發動的戰爭描繪成正義之事(義戰論),這些神學家也在宣告種族清洗和種族隔離是上帝公義中不可或缺的一員。

無需多說,這種將上帝和公義殖民主義化的行為,與上帝透過耶穌基督所體現的毫無關係。因此,錫安主義所理解的上帝與耶穌福音所宣告的毫不相容——福音的核心是宣講上帝對全人類的良善與仁愛。

道在向前上帝的良善、悔改和公義

那麼,我們該怎麼辦?怎樣在宣教學上對種族隔離和死亡神學作適切的回應?我會提出三方面的建議:I)宣揚上帝的良善與公義;II)呼籲基督教錫安主義神學家悔改;III)為公義努力。

I)宣揚上帝的良善與公義

我在某西方宣教機構工作時首次接觸到基督教錫安主義,當時我的反應是大聲疾呼:父啊,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弟兄姊妹,基督教錫安主義玷污了上帝之名。因此,任何愛上帝並熱心於上帝之名的人都應大聲、清楚地宣告,如〈申命記〉所說:「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不看人的情面」(申命記十17)。又如摩西之歌宣告,「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一切所行的都公平;他是信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命記卅二4)。這節經文我最喜愛的譯法來自十世紀的埃及拉比法尤米(Saadia ben Iosef al-Fayyoumi)之手。在他的《妥拉》猶太阿拉伯語譯本中,法尤米將申卅二4的後半譯為هُوَ العدل المُستَقِيمُ(他就是正直公義)——上帝不僅公正,他本身就是正義。

上帝不偏私、上帝是公義的證據就在《聖經》新舊兩約,並最終體現在耶穌基督身上。儘管如此,某些西方神學家還是忍不住要用種族和國族主義的角度來理解舊約。這些神學家認為舊約中的以色列憑著他們心目中的神聖權利,以犧牲巴勒斯坦人生活為代價而建立的民族宗教國家中得以延續。遺憾的是,基督教錫安主義神學家不明白何謂《聖經》中的揀選;他們看不到希伯來聖經中的以色列,是由多個民族組成的群體,其目的是要向世人展示上帝的公義。他們也不理解耶穌在基督教新約中的顛覆性核心地位。因此,請容許我在此與大家扼要地分享我們在基督教初期對《聖經》揀選和耶穌之位的理解。

上帝為甚麼揀選亞伯拉罕?不是因為他的瞳色,也不是因為他的膚色。根據〈創世記〉十八19,上帝揀選亞伯拉罕,「為要叫他命令他的子孫和後代家屬遵行耶和華的道,秉公行義」(צְדָקָה וּמִשְׁפָּט;δικαιοσύνη καὶ κρίσις)。

你看,舊約中的以色列建基於出埃及事件和摩西之約。〈出埃及記〉十二38告訴我們,來自不同種族的人與希伯來人一起離開埃及。所有對摩西律法說「阿門」的人都成為了上帝子民!舊約中摩西律法是上帝公義的主要載體(צְדָקָה;δικαιοσύνη,最好的理解是上帝對公義生活的全方位願景)!不僅如此,服從上帝的公義更是以色列的存在理由(申命記四5-8的典範文本)。

上帝的公義或上帝對公義生活的願景是甚麼?〈申命記〉將其概括為盡心、盡性、盡力愛神的命令;其理念是,當以色列愛上帝並依傍他時,他們就可以效法神向受欺壓者傳播愛並伸張正義(參見申命記十17-19)。在這裡,出埃及事件是核心,就如上帝將受欺壓的以色列人從埃及解放出來並為他們伸張正義一樣,以色列也應仿效上帝支持受欺壓者。你可能已經意識到,這與那被稱為以色列的遷佔殖民主義國家毫無關係。

現在,假如有學者出於某些原因,認為這樣解讀舊約難以接受的話,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就是上帝良善的終極證據。在〈約翰福音〉十五1,耶穌大聲、清楚地宣告:「我是真葡萄樹」;眾所周知,葡萄樹代表以色列(見以賽亞書五;耶利米書二21;何西阿書九10;詩篇八十8)。換句話說,耶穌是在說:「我是真以色列」。如果這還未夠清楚,保羅會幫助我們。他對耶穌非常執著。對他來說,耶穌是亞伯拉罕的真正後裔(加拉太書三16)。你看,耶穌成就了舊約以色列未能達成之事:他是那「公義者」(dikaios,路加福音廿三47;使徒行傳二27、三14)。他是上帝之子,成就了所有正義、所有公義(dikaiosynē)。他是真以色列,解放所有被欺壓者之那位(路加福音四18-19)。

因此,總而言之,我對前路的第一個建議是,面對扭曲上帝聖名的神學理論,我們需要堅持宣告上帝的良善和公義——特別是在神學上與釋經上。只要我們的神學是以耶穌為中心,就很難會出錯。親愛的弟兄姊妹,衡量異端邪說的,就是耶穌與我們神學核心之間的距離。在真正的福音宣講中,耶穌並非在跟遷佔殖民運動爭競。正如我們阿拉伯人所說的:حاشا。遠非如此!

II)呼籲基督教錫安主義神學家悔改

我對前路的第二個建議是呼籲基督教錫安主義神學家悔改。這正是我們透過《呼籲悔改》(於2023年10月20日發布)開始做之事。簡而言之,我們呼籲西方神學家摒棄形形色色的基督教錫安主義,回歸以宣揚上帝良善和公義的神學論述。

早期的基督徒也曾為類似基督教錫安主義的神學有過爭論。身為猶太信徒,早期基督徒受到第二聖殿時期猶太信仰中的強烈民族主義神學影響。與當時期的其它猶太教派一樣(如見馬太福音三7-9),他們以為自己是因為種族而與眾不同。因此,初時他們並未完全理解福音已將外邦人包括在內。

這就是為甚麼在〈使徒行傳〉的前九章中,我們看不到有福音傳給外邦人。到使徒行傳十章,才首次有人向外邦人佈道,而地點就是羅馬百夫長哥尼流的家。這個通常被稱為「哥尼流之改變(宗)」的故事,其實亦包含了另一故事:彼得之改變。

在彼得開始向哥尼流和他的家人傳講耶穌好信息前,他需要承認以下幾點:「我真的看出神是不偏待人的。不但如此,在各國中那敬畏他而行義(δικαιοσύνη)的人都為他所悅納」(使徒行傳十34-35)。這一神學論述並非新鮮事,正如學者指出,彼得「從〈申命記〉(取得這一觀點)」(申命記十17:上帝「不看人的情面」,#5)。因此,彼得的宣告其實是一種神學上的悔改——回歸對上帝和上帝公義的正確理解:i)上帝不偏待人、ii)上帝不徇私、iii)任何行公義的人都蒙他悅納。這種悔改是向世人宣揚上帝之愛的先決條件。

現在,儘管基督教錫安主義在某些面向可能與早期基督徒最初信奉的種族主義神學有所類似,它卻危險得多。首先,早期基督徒並沒有利用他們的種族中心主義(ethnocentric)神學去支持殺戮和種族清洗。其次,早期基督徒並沒有將他們的錯誤神學觀念與帝國主義混為一談。相反,早期基督徒是受迫害的少數群體,其中包括羅馬人(請記住哥尼流是羅馬百夫長)。然而,即便是這種不帶殖民和帝國主義的種族中心主義神學,亦需為了福音得以廣傳而被摒棄!那麼,在彼得發出宣告2000年之後,被用來支持種族清洗和遷佔殖民種族隔離的種族主義神學豈不更需要被摒棄麼?假若我們要向世人宣揚上帝的仁愛與良善,就必須將基督教錫安主義從我們中間剔除出去。

距離在南韓舉行的第四屆洛桑大會還有幾個月的時間。這次預期將成為全球最大福音派領袖聚會的目標,以洛桑自己所說的話,是要令普世教會力上加力,「向正在觀看我們的普世社會共同宣告和展現基督」。為籌備這次大型會議,洛桑最近發表了一份名為《大使命現狀》(State of the Great Commission)的報告。該報告長達五百多頁,由一百五十位作者共同撰寫,涵蓋廣泛議題。

然而,不出所料,報告對基督教錫安主義只字未提。這並不令人希奇,因為基督教錫安主義神學在普世福音派中非常普及。儘管如此,假若洛桑是認真地想向觀看我們的普世社會宣告和展現基督,那麼討論基督教錫安主義就成為必要之事——除非我們想向世界宣告和展現一位支持種族清洗和種族隔離的偏袒之神。我完全同意洛桑的觀點,世人正在觀看我們,但福音派信徒不明白的,是世人正密切注視著以色列國在巴勒斯坦地干犯的罪行,以及參與其中的福音派信徒。

因此,總而言之,我對前路的第二個建議是繼續呼籲西方基督教神學家悔改。我們的《呼籲悔改》已經開始了這項工作,但我們需要以各種可行的方式持之以恆。假若早期教會為了福音得以廣傳而不得不摒棄那不帶殖民和帝國主義的種族中心主義神學,那麼我們就更需摒棄一切形式、形態和色彩的基督教錫安主義——假如我們確實對耶穌福音有所承擔。

III)為公義努力

我對前路的第三個建議是為巴勒斯坦人爭取公義而努力,並已扼要地講述了這方面的聖經基礎。

現在,對那些在講論公義時有所掙扎的人——遺憾的是這些人不少——我們說:去愛吧(ἀγάπη)!耶穌為我們將舊約中的公義概括成兩條誡命:愛上帝和愛你的鄰舍。正如耶穌對律法師說:「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路加福音十28)。因此,對那些在公義問題上有所掙扎,或覺得登山寶訓難以理解的人來說,只要堅持耶穌總括的舊約倫理,「你就會得永生」。

從我自己在過去7個月與不同的人交流中,我發現那些認為在加沙發生的屠殺是「正義」(義戰論)的基督徒,是因為他們一心想要消滅哈馬斯(他們把以色列國的說法照單全收)。他們經已將哈馬斯非人化,以至自己不僅可以鼓勵屠殺哈馬斯成員,還可以支持殺害數以萬計的無辜巴勒斯坦人。

有一次,在劍橋有人無意中聽到我批評那些支持以色列國對加沙發動戰爭的人,怒氣衝衝地來到我跟前,用手指著我說:「原來你不想哈馬斯被消滅」。對這些基督徒來說,暴力似乎是解決世上問題的唯一辦法。殺掉他們就可以了,或用黑利(Nikki Haley)的話:「幹掉他們」!

不言而喻,無論遠近,這都與耶穌的倫理教導毫不相干。要知道,耶穌的愛之倫理就是上帝解決世上問題的方法!這一倫理不僅適用於個人生活(我、我心,和我)。它也適用於教會、政體(polis,公共場所)和我們所在的世界。耶穌那充滿睿智的愛之倫理是有效的。

對於那些終日鑽哈馬斯牛角尖的基督徒弟兄姊妹,我說:你們想摧毀哈馬斯的卡桑旅嗎?試試耶穌之法吧!試試去愛巴勒斯坦人;試試給予巴勒斯坦人尊嚴和公義。既然你們經已從遙遠的國度介入巴勒斯坦問題,那就向你們的政府施壓,從巴勒斯坦人的脖子上拿走以色列國的野蠻佔領和種族隔離。信我,屆時巴勒斯坦人不僅會解散卡桑旅,還會解散其它巴勒斯坦民兵組織(包括阿布阿里穆斯塔法旅、聖城旅和阿克薩烈士旅)。

要知道,巴勒斯坦人並非生來就有暴力傾向(那些支持暴力行為的基督徒理應明白這點)。巴勒斯坦人和所有人一樣,都是按上帝的形象所造。與其他任何民族一樣,他們希望有尊嚴、自由地生活。他們不想被當成動物。這很難理解嗎?在所謂「自由世界」的眼簾下,巴勒斯坦人已經忍受了76年的欺壓和不公。可悲的是,福音派基督徒在欺壓巴勒斯坦人的過程中扮演了尤關重要的角色,他們不僅在神學上支持以色列國的種族隔離制度,許多時更實實在在的參與其中。現在是時候休止了。福音派信徒不僅要摒棄錫安主義,更需要積極捍衛巴勒斯坦人的權利。親愛的弟兄姊妹們,這是達至持久和平的唯一途徑。


  1. 《公義,唯有公義》(Justice, and Only Justice),乃念阿迪克著,第一一一頁
  2. 《解殖巴勒斯坦》(Decolonizing Palestine),拉赫著
  3. 蒙揀選之民?》(Chosen?),布魯格曼著
  4. 〈美國基督徒應支持受襲的以色列〉(American Christians Should Stand with Israel under Attack
  5. 《申命記注釋》(Deuteronomy: A Commentary),魯斌(Jack R. Lundbom)著,第九十四頁

作者是來自伯利恆的巴勒斯坦基督徒,英國阿伯丁大學(University of Aberdeen)博士生,研究聖經及古希羅的正義觀。本文是作者於本年度在伯利恆聖經學院舉辦的第七屆「基督在檢查站」會議期間發表的講章

發表留言